广电总局:网络文学作者必须实名注册

电科技张志昌01-0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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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技1月8日(记者 张志昌)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不仅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同时还提出了网络文学发表作品时作者必须实名注册的新规定。

随着网络文学弊端的逐渐显现,网络文学中盗版、侵权等事件不断出现。因此,为避免该现象的继续出现,《意见》提出多项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

其中,包括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强版权保护,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网络文学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内容的打击力度,整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利益等行为;加大政策扶持,争取各级财政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扶持,完善相关出版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快人才培养,营造名作家、名编辑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环境;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规范,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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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今日头条青云计划、百家号百+计划获得者,2019百度数码年度作者、百家号科技领域最具人气作者、2019搜狗科技文化作者、2021百家号季度影响力创作者,曾荣获2013搜狐最佳行业媒体人、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北京赛季军、 2015年度光芒体验大奖、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总决赛季军、2018百度动态年度实力红人等诸多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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