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15年暴风年报,一开始,冯鑫就在画大饼,写了一封给股东的信,“黄金十年、DT时代和联邦生态等”。估计暴风股东看到这封信,都会热血沸腾,看来,梦想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
但是投资决策不能简单看创始人的梦想,新业务的市场空间,更多的要看企业的竞争优势,新业务跑出赛道的概率。毕竟,投资考虑的是期望值,而不是一个企业可能的波动值。
梦想诚然值得尊敬,但是数据不会说谎!
1、财务剖析
1)收入增长缓慢——市场份额急剧萎缩
12年至15年,暴风收入的复合增长率是27%,视频行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是63%,差距极大。2015年暴风的增长率最高,达到34.72%,但是相对于整个视频行业的增长率61.32%,还是相差甚远。
2012年,暴风收入的市场份额是2.73%; 2015年,暴风收入的市场份额是1.29%。12年至15年,暴风的市场份额在急剧萎缩。
在各大视频网站大力投入版权的情况下,暴风近三年的版权投入一直维持在4000万左右的水平,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暴风的市场份额在被大幅侵蚀。另外,从暴风的收入规模来看,视频播放器的变现能力也很弱!
2)应收账款——收入质量差
应收账款在收入的占比接近50%,在广告收入的占比超过50%。说明,收入质量不高。
视频行业竞争激烈,集中度低,对广告客户的谈判能力弱。优酷的收入构成也是这样。
3)预收账款少——电视未必大卖
2016年一季度,预收款项为1915万,相当于预售了一万台电视。一般电视的出货时间在一周到半个月,这个期间预售1万台,是个很一般的数据。
但是,暴风官方说,暴风电视大卖,超级火,在互联网电视里排名前列。从预收款来看,并不能支撑暴风电视大卖。是不是,暴风电视有可能在渠道里压货比较严重。
如果真是像暴风官方所说,暴风电视大卖,那么,预收款项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点。
4)实际净利润——接近于零
归属于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015年5409万,2014年3730万,2013年3167万,2012年5133万。2012到2015年,暴风盈利一直维持在3000万到5000万之间,没有增长。说明,暴风的盈利能力一般。
一个以播放器为核心的企业,在成熟期,盈利能力却有限。同时,宽带的提速,流媒体技术已经基本取代P2P技术,播放器的市场份额不断萎缩。前景堪忧!
实际净利润:
2015年,暴风净利润1.58亿,其中,投资收益1.04亿(暴风魔镜的会计处理和股权转让),政府补助0.1亿。扣非后,净利润是4400万。
研发支出:2015年,暴风研发投入金额1.36亿,研发资本化金额3974万,资本化研发支出比例29.11% ,研发资本化金额占当期扣非净利润的90%(3974/4400),研发资本化金额的大小直接决定净利润的多少。
假设:按照软件行业10%的研发资本化比例(以用友为标杆),暴风虚增利润2610万。
版权摊销:
暴风采用的是直线摊销,按月进行摊销。由于版权时效性强,直线法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原则。
采购版权金额:2015年,4484万;2014年,4763万;2013年,4318万。
暴风近几年的版权采购基本维持在4500万左右。13年和14年采购版权的授权期大部分集中在两至三年。暴风未公开15年的版权采购明细。
2015年,暴风的版权期末账面价值5811万,这个数据水分比较大。假设,15年采购版权的授权期也是集中在两至三年,若按三年版权721法摊销,保守估算,2015年暴风的版权期末价值应该在3000万左右。这块虚增净资产近3000万。
2015年,暴风的版权摊销金额为3705万,这个金额明显是偏小的。近三年的版权购买金额差不多,按照加速摊销,以3年授权期为例,2015年的版权摊销金额应该跟近三年的版权采购金额差不多,数值应该是4300万左右。这一块,暴风虚增的利润有800万左右。
如果15年暴风采购版权的授权期集中在两至三年,按照直线摊销法,15年版权摊销金额也应在4300万左右。但是数值是3705万,说明,15年采购版权的授权期在拉长,暴风在倾向于授权期长的影视版权。
随着暴风的上市,通过ipo募集和以后的增发,公司的现金流会越来越充沛,购买版权的金额会在增大。版权摊销这块,未来可能会给暴风虚增更多的利润。
注:由于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撑,版权摊销这块,无法做详细和精准的测算,更多的是估算。估算的结果应该跟真实的结果差距不大。
如果把无形资产里的开发支出和版权购买作为一项经营性活动,从暴风近几年的现金流量表来看,暴风的实际经营现金流也就只有1000万左右。这跟暴风的实际净利润还是匹配的。
2、估值
暴风的核心业务有三大块:以播放器为核心的视频业务、VR和暴风电视。
视频业务:
根据迅雷招股说明书和暴风2015年报,暴风影音的月活跃用户2亿,而迅雷看看的月独立访问用户也有1.36亿。2014年,迅雷看看的广告收入2.35亿,暴风影音的广告收入是3.43亿。从用户数据和收入数据可以看出,迅雷看看算得上是半个暴风影音。
2015年4月,迅雷看看以1.3亿被出售。如果按照迅雷看看的估值,暴风影音的估值只有3亿左右。考虑到迅雷看看亏损,暴风盈利,乐观点看,暴风影音的估值最多也就是10亿。
如果以优酷的PS(市销率)为参照,暴风影音的估值在20亿左右。
流媒体的兴起,P2P技术的淘汰,暴风影音的市场份额一直在萎缩,同时,移动端的用户量小。暴风影音的前景堪忧。
VR业务:
2015年4月,暴风魔镜A轮融资1000万美元,估值3.1亿人民币。
2015年8月18日,暴风将暴风魔镜的11%股权以3366万元出售,这时,暴风魔镜的估值是3.06亿。出售后,暴风持股暴风魔镜19.84% 。
2016年1月,暴风魔镜B轮融资2.3亿,估值14.3亿,投前估值12亿。暴风的暴风魔镜持股增值到2.4亿。
2015年8月18日到2016年1月,5个月时间,暴风估值涨了4倍。2015年4月到2015年8月18日,4个月时间,估值一分钱都没有涨。
在2015年8月18日,暴风将暴风魔镜的11%股权转让给暴风控股和暴风魔镜coo黄晓杰。股权转让款到2015年期末都没有给上市公司,在报表上计入其他应收款。低价将股权转让给关联交易方,所得是一张欠条。股权的转让是在一个估值不公允的情况下进行。
所以,上市公司暴风集团涉嫌低价转让资产给暴风控股和黄晓杰,涉嫌关联利益输送。
暴风电视:
暴风科技2015年7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35亿元,收购新日日顺持有的暴风统帅30.37%股权,此时,暴风统帅估值4.5亿。
经过一年的发展,极乐观的估算,假设暴风统帅估值增长4倍,那么暴风统帅估值18亿,暴风持股的暴风统帅增值到5.4亿。
可能大家对VR部分的估值有争议,但是这个估值确实是一级市场给出的,要是没有明星上市公司暴风的参与,暴风魔镜的估值还不一定能到那个估值。
暴 风魔镜的增长空间其实没有市场想象的那么好。体验过暴风魔镜和其他VR眼镜的用户,应该会有感受,VR眼镜的技术还很不成熟,延迟和眩晕等问题非常严重。 大部分用户买了VR眼镜,体验一次后,基本就不再用了,让设备一直在吃灰。如果体验过HoloLens等AR设备,就会发现,目前VR设备(包括gear 眼镜)是多么的low。
就算是,技术不断进步,相关问题被解决,VR也很难成为一个高频设备,更不是市场鼓吹的下一代计算平台。VR的应用领域还是比较局限,仅仅适用于娱乐等一些细分行业。
市场普遍认为,通过技术的迭代,性能和交互的改善,VR和AR会逐渐进入消费市场。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VR本身可能就是一个伪需求,或者说是一个低频的需求,虚拟现实有一定的反人性。虚拟现实很难像PC和智能手机一样,成为一个高频的计算平台。
扎克伯格振臂一挥,说虚拟现实将成为下一个计算平台。以赵晓光为首的一帮国内分析师就赶紧拍马屁,一个比一个鼓吹的厉害。这些分析师靠转化国外的新概念,在国内忽悠、高射炮,纷纷进新财富,获得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收入,感觉就是一个笑话。
VR眼镜的门槛很低,技术很不成熟,用户使用频次低,暴风魔镜的百万用户量并没有多高的价值。所以,这一块的估值,应该谨慎看待。
暴风估值:视频+VR+电视=20+2.4+5.4=27.8亿。
加上其他的一些业务估值,以及考虑到这几个业务的关联性。极乐观估算,暴风集团的估值也就35亿。目标股价13元。
目前,暴风的股价是64元,市值177亿,高估了五倍。
3、童话暴风
暴风上市一年来,在全盘复制乐事。
一个是超级生态,一个是联邦生态;一个是ET,一个是DT。我看你们都是FT(Financial technology),都是金融科技。
冯鑫认为他们一年把乐事四、五年的事都做了。这个并不能证明暴风有多牛,只能说明,这个故事太廉价。
冯鑫只看到墙上的画,就在下面临摹。墙上的画面确实漂亮,但是,有没有想过,这堵墙是否会倒?
作为一个企业家,不能仅仅盯着股价不放。股价是一个结果,是一个面子的问题,企业家更应该关注过程,关注里子,更多地专注于业务。
现在,很多企业上市后,企业家就沦为股价和资本的奴隶。对股东的偏好,亦步亦趋。哪里有风口,就往哪里飞。最后,落下的都是一地鸡毛。
在童话里,故事都是真的!
不知道现实中的暴风生态是否会成功?
电科技(www.diankeji.com)是一家专注于全球TMT行业的领先资讯媒体。
作为今日头条青云计划、百家号百+计划获得者,2019百度数码年度作者、百家号科技领域最具人气作者、2019搜狗科技文化作者、2021百家号季度影响力创作者,曾荣获2013搜狐最佳行业媒体人、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北京赛季军、 2015年度光芒体验大奖、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总决赛季军、2018百度动态年度实力红人等诸多大奖。
投稿、商务合作请联络微信公众号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文字版权归电科技所有,转载务必注明作者和出处;本站转载文章仅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电科技立场,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