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末,南京创业者赵山山针对暴风魔镜产品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声称暴风魔镜侵犯了其持有的虚拟现实设备专利。时隔近一年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10月20日作出两份民事裁定,以赵山山据以主张权利的涉案专利已被专利复审委宣告无效,其目前缺少基于涉案专利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保护的权利基础为由,驳回赵山山起诉。不过,就目前的进展来看,双方的专利侵权纠纷可能并未就此结束。
2015年11月19日,暴风科技发布其新一代虚拟现实技术产品“暴风魔镜4”,售价199元。而就在“暴风魔镜4”发布第二天,创客赵山山就向媒体公开透露,其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针对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暴风魔镜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该院已于2015年11月17日受理该案。
同为南京神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罗科技)创始人的赵山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我们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暴风魔镜系列产品,侵犯我方专利,均为抄袭产品。暴风于去年9月2日发布了自己的魔镜1代,其外形抄袭我们一代的造型。随后12月11日,暴风发布了魔镜2代,侵犯了我们的专利: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视距调节装置(专利号为201420529370.X)。”
赵山山与暴风专利诉讼缘起
知产力了解到,赵山山于2013年开始创业,并于同年6月创立南京神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获得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入股。此后,神罗科技推出了几款手机3D立体眼镜原型机。
2014年5月,赵山山和他的神罗科技团队为了将旗下的VR产品推广出去,决定和大公司合作,在对比了行业多家公司之后,赵山山选择联系暴风科技CEO冯鑫。赵山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曾就合作一事,与冯鑫进行了多次沟通,期间,冯鑫曾针对产品方案向其提出许多问题。
2014年7月,赵山山与冯鑫见面后,后者表示暴风愿意出资2000万元,收购南京神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保留赵山山20%的股份。赵山山表示,在第一次见面时,把三款产品原型和设计图纸都留给了暴风科技,这三样产品分别是:类Cardboard纸盒,翻盖式手机盒子,以及插卡式手机盒子;2014年7月至8月间,其一直参与暴风科技的VR产品规划和设计。
2014年9月2日,暴风魔镜一代产品宣布面世。此后,赵山山被告知,暴风公司取消收购计划,希望赵山山能够以个人身份加入暴风科技,负责VR项目。赵山山并没有同意暴风公司的邀请。同月,神罗科技推出旗下VR产品Glasoo。
2014年12月,暴风魔镜2发布,新增视距跟瞳距调节功能。赵山山认为,这是暴风按照Glasoo的专利,结合之前他给暴风的设计图纸,直接设计出来的,侵犯其拥有的“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视距调节装置”、“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手机和头带的固定方案”实用新型专利。
2015年2月,赵山山和他的团队开始收集证据,准备向暴风公司维权。
赵山山和他的VR专利
知产力经查询得知,赵山山以其本人的名义申请的VR专利信息如下。截至目前的查询结果来看,赵山山已申请两项发明专利,但尚未获得授权,其余6项均为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头戴式显示器的自动调节方法、系统和装置。
专利号:ZL201610000104.1,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6年1月1日,申请公布日为2016年3月3日。专利申请摘要:本申请是公开一种头戴式显示器的自动调节方法、系统和装置。可解决原有手动调节麻烦、不准确的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方法,使用户能够在一个界面输入自己的参数,系统根据用户的具体参数驱动头戴式显示器,调节眼睛、透镜、屏幕的相对位置。并公开一种装置,利用上述方法,通过设置电机和舵机以螺杆螺母或齿轮齿条等传动方式以及电位器等反馈装置来实现自动调节各项参数。主要应用于高端头戴式显示器。
2、一种停车场车位导航和寻车的方法、装置及系统。
专利号:ZL201510737689.0,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5年11月4日,申请公布日为2016年3月30日。专利申请摘要:本发明是一种停车场车位导航和寻车的方法、装置及系统。车主到达停车场,车主取得该停车场的停车卡,服务器给此停车卡分配一个空的停车位;服务器根据定位系统所给出的此停车卡的实时位置,以及此停车卡所对应的停车位,结合停车场的电子地图,利用导航算法,给停车卡或者路口导航装置发送实时的导航指令;停车卡或者路口导航装置将收到的导航指令呈现出来,服务器持续的和定位系统沟通,在每个路口给予停车卡或者路口导航装置新的导航指令,直至车主到达所分配的停车位。主要应用于大型智能型停车场的车位自动导航和反向寻车。
3、一种含有视距和眼距调节装置的头戴式设备。
专利号:ZL201520214909.7,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2015年4月12日,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月27日。专利摘要:一种含有视距和眼距调节装置的头戴式设备,包括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器、以及手机3D立体眼镜。其特征在于:设有一级透镜架、二级透镜架、固定架、手机托架,以上部分依次连接,其中固定架和手机托架之间设有视距调节装置,一级透镜架上安装有透镜,一级透镜架安装在二级透镜架上,二级透镜架安装在固定架上或者简化成为固定架的一部分,眼距调节装置包括一级透镜架和二级透镜架,以及一级透镜架和二级透镜架之间的连接装置,眼距调节装置还可以通过设置拆分眼距调节架和拆分固定架,然后再设置连接装置来组成。设置视距调节装置用于调节透镜和手机或屏幕之间的距离,设置眼距调节装置用于调节透镜到眼睛的距离。调节眼距是因为不同的人的眼睛相对于额头的凹凸情况不同,调节视距的原因是适应不同人的视力情况。这种双距可调的头显,能够让不同的人都能够达到最佳的观影效果。
4、一种手机立体眼镜中的利用卡扣固定手机的装置。
专利号为:ZL201420487078.6,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2014年8月27日,授权公告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手机立体眼镜中的利用卡扣固定手机的装置。包括卡扣、手机托架、手机,手机被卡扣压在手机托架上,手机被手机托架和\或卡扣产生的压力和摩擦力固定。卡扣和手机托架可以是分开或一体。主要应用于手机3d立体眼镜中。
5、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视距调节装置。
专利号:ZL201420529370.X,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2014年9月16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5月13日。专利摘要: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视距调节装置,通过设置手机托架和固定架,利用各种装置,调整手机托架与固定架之间的相对位置,进而调整手机与透镜以及眼睛之间的距离。这些装置可以是操作壁和凸起按钮,齿轮和齿条,螺杆和螺母。本实用新型使同一个手机3d立体眼镜能够适应不用视力的人群。
6、一种在大屏幕手机上使用的头戴式3D眼镜架子。
专利号:201420123630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2014年3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2月11日。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在大屏幕手机上使用的,用于观看视频、图片或者玩游戏的,头戴式3D眼镜架子。主体结构采用整合设计,由一个零件完成,无活动部分,简单可靠。采用与手机相吻合的四边形设计。透镜由滑道固定,方便调节瞳距,近视远视正常视力三种情况的适配由透镜上滑槽完成。有固定头带的口字架子,可以直接自锁固定。带有缓冲海绵软垫,与脸部柔性贴合。采取手机直接卡在主体零件上的固定方式,采取特别设计方便手机的抠出和卡上。主要应用于大屏智能手机。
7、一种手机3d眼镜架子中的透镜及其固定方案。
专利号:ZL201420142151.6,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2014年3月27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月14日。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手机3d眼镜架子中使用的透镜及这个透镜在手机3d眼镜架子中固定方案。透镜通过天地支架,撑在眼镜架子内部。另一种情况是透镜为一体注塑,自带天地支架,撑在眼镜架子内部。透镜为非球面设计,减少图像的扭曲。透镜在径向有棱镜的设计,用以在径向转动光线,实现三棱棱镜效果,既此种设计的透镜相当于凸透镜加上三棱镜。透镜在径向有柱镜的设计,实现径向单独放大,既此种设计的透镜相当于凸透镜加上柱镜。主要应用于手机3d眼镜。
8、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夹持手机的固定装置。
专利号:ZL201420169457.0,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2014年4月1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月14日,专利摘要: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夹持手机的固定装置。手机通过被眼镜架子相向夹持的方式安装在眼镜架子上。夹持的方向可以是上下夹持也可以是左右夹持。夹持的方式主要有弹性夹持和卡扣锁紧。卡扣锁紧后能够更牢固的固定手机。锁紧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齿轮和齿条的方式,实现同步。并且有按钮能够释放齿轮进而放松夹紧。能够实现方便的从眼镜架子上卸下或装上手机。头带通过三个洞安装在手机架子上,调整长短很方便。主要应用于手机3d立体眼镜。
暴风针对赵山山多项VR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
经查,专利复审委针对北京暴风魔镜科技有限公司的请求,现已作出四份针对赵山山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基本信息如下:
赵山山VS暴风魔镜专利侵权诉讼进展
知产力了解到,赵山山已针对暴风魔镜系列产品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起数起专利侵权诉讼。该院于2015年11月17日受理的侵权诉讼中,涉案专利为“一种手机3D立体眼镜中的视距调节装置”。赵山山请求法院判令暴风公司立刻停止侵权行为,立刻停止销售魔镜1代、魔镜2代、魔镜3代,向所有用户退款、道歉,向其支付经济损失1万元并公开致歉。
2016年3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赵山山诉北京暴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公司)、北京暴风魔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魔镜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赵山山在该案中诉称,暴风公司与暴风魔镜公司制造、销售的名为“魔镜小D”的产品已经完全落入了其享有的“一种手机立体眼镜中的利用卡扣固定手机的装置”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日,该院还受理了赵山山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暴风魔镜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该案的涉案专利和被控侵权产品与上文所述一致,赵山山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据悉,“魔镜小D”是暴风公司继暴风魔镜4之后,推出的新一代VR眼镜产品,专为观影设计。
该院就上述两案于2016年10月20日作出一审民事裁定,赵山山据以主张权利的涉案专利已经被专利复审委宣告全部无效,其目前缺少基于涉案专利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司法保护的权利基础,故原告赵山山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赵山山起诉。
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8月2日针对赵山山诉暴风公司、暴风魔镜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作出的裁定显示,赵山山于2016年7月29日撤回起诉。
不过,如果赵山山选择就专利复审委作出的第30229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并最终确定涉案专利有效,可以再次向暴风等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2016年1月,赵山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自己曾经和暴风科技CEO冯鑫沟通过,希望双方可以和解,但暴风方面拒绝了他的提议。赵山山称,自己不会轻易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