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王海的朋友圈连发了五条朋友圈,除了一条是跟贾跃亭相关,其他四条都直接指向了因为网剧《太子妃升职记》而走红的演员盛一伦。
其中有一条是“关于本公司艺人盛翔(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的声明”,而另外一条是一张图片,上面是盛一伦在出演网剧《太子妃升职记》时的剧照,剧照上盛一伦头顶四个大字:“过河拆桥”。
王海是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乐漾)的宣传人员,而乐漾就是网剧《太子妃升职记》的制作公司,盛一伦因为出演《太子妃升职记》中的太子一角而被大众熟知。
今天,乐漾影视发布公开声明,称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已经于10月31日提起诉讼;而盛一伦也早已状告乐漾影视,称公司拖欠片酬千万。
看这个架势,乐漾和盛一伦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但双方各执一词,乐漾称并未拖欠盛一伦片酬,而是在走正常的财务程序,而盛一伦方面也言之凿凿称乐漾拖欠片酬,一时间难倒了吃瓜群众。
盛一伦与经纪公司公开翻脸并非孤例,今天除了盛一伦与乐漾对簿公堂之外,此前的蒋劲夫也与唐人闹得不欢而散,郑业成弃原有经纪团队转投唐丽君,这些都成为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不愉快的“黑历史”。
艺人与经纪公司应该是共生共存的关系,在这些看上去并不愉快的“撕逼”背后,双方到底能否一起愉快地玩耍?
盛一伦与捧红自己的乐漾对簿公堂,到底孰是孰非
根据盛一伦方面的说法,盛一伦向乐漾提起诉讼,主要是因为乐漾拖欠盛一伦片酬,以及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安排工作、更换经纪人。
今年盛一伦也算是多产了,先后接拍了《曾许诺》、《漂亮的她》、《迷妹罗曼史》、《非凡搭档》等23部电视剧及广告,但截至2016年11月9日,乐漾影视公司已收到拍摄方支付的片酬3710.47万元。扣除税费及成本后,按照约定分成比例,盛一伦应得片酬1794.95万元,但在其多次催要下,乐漾影视公司仅支付了743余万元,尚有1051.5万元至今未付。
由此大概可以猜测盛一伦与乐漾的分成比例为5:5,在经纪行业内属于正常范畴,盛一伦与乐漾所签合约算不上“不平等条约”。娱乐资本论致电乐漾委托律师王军,他认为乐漾并不存在拖欠,是在走正常的财务程序。
不过据了解,盛一伦与乐漾的经纪合同签了5年,合同约定公司在收到钱后,扣除成本及应缴税款后一个月内,按照约定比例分成支付其片酬。而盛一伦状告乐漾的理由是拖欠片酬,由此可以推断出,乐漾至少在约定时间内并没有支付盛一伦的片酬。
对于未经本人同意更换经纪人,其实在业内来说较为常见,“经纪公司惯常给上升期艺人频繁更换经纪人来消减经纪人对艺人的控制,从而确定公司对艺人的绝对控制。”某经纪人这样说,不过她认为如果拖欠片酬属实,确实是乐漾违反了合约。
根据乐漾公开的《关于本公司艺人盛翔(盛一伦)严重违反经纪合同的声明》显示,2016年10月28日,盛一伦委托律师向乐漾发出律师函,称双方正式解约。并要求《将军在上》电视剧剧组未与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签署有关盛翔拍摄《将军在上》电视剧协议之前,盛翔将保留暂停拍摄《将军在上》电视剧权利。
换句话说,盛一伦单方面宣布解除了与乐漾的经纪合同,并要求《将军在上》剧组与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签订拍摄协议。
乐漾委托律师王军告诉小娱,本身盛一伦提出单方面解约,在法律上并不确定地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乐漾也已经与《将军在上》剧组签署了相关协议,他没有权利要求剧组与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再次签署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岩吉文化传播工作室法人代表为侣海岩,与侣皓吉吉(侣皓吉吉是侣海岩之子。)不无关系。记者联系到了《将军在上》的艺术总监侣皓吉吉,出人意料的是侣皓吉吉称对此并不知情:“这些新闻我都不知道,一直在拍戏,所以现在没有办法回答你。”
此次盛一伦与乐漾之间的官司与此前蒋劲夫状告唐人一案有几分相像。2015年10月20日,蒋劲夫起诉唐人违约一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蒋劲夫方面诉称“起诉唐人的主要理由是妨碍演艺事业发展,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经纪合约”。最终法院支持了唐人,并认为演艺经纪合同属于一种具有鲜明行业特征属性的商事合同,构建了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特殊的合作共赢关系,是兼具多种性质的一种新型合同。因而艺人并不享有单方面任意解除权。从这个案例来看,盛一伦胜诉的几率非常低。
电视剧《将军在上》何去何从
其实盛一伦与乐漾撕逼,苦的还有正在拍摄中的《将军在上》。有知情人告诉小娱,剧组接连收到过来自盛一伦和乐漾的多封律师函,一度因为此次纠纷影响了拍摄。另外,据了解,乐漾作为《将军在上》的投资方之一,资金并未完全到位,基本都是主投方兴格传媒在负责剧组开支。
“这个事情对于剧组来说一度很麻烦,因为都不知道要跟谁对接了。”知情人士告诉小娱,盛一伦有几天暂停拍摄,剧组不得不一直调整拍摄通告。后来主投方兴格传媒出面协调,与乐漾协商,为正常拍摄,先将部分片酬直接支付给了盛一伦方面,而接下来的款项则是需要看盛一伦与乐漾的协商结果。
在拍摄过程中遭遇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风波的,《将军在上》算独一份儿,此前在业内也较为少见。不过所幸此次风波没有给《将军在上》带来太大影响,目前《将军在上》在正常拍摄,大约于明年3月杀青。当然,这场解约风波对盛一伦和乐漾的影响可能更为直接。经纪人敦敦认为既然已经闹大,对双方都是伤害,“盛一伦作为新人,把有知遇之恩的东家给告了,做的有点绝,而且现在官司在身,之后业内如果想找盛一伦合作,就会有所考虑。”在他看来,乐漾胜诉的概率可能更大。
而乐漾方也似乎认为盛一伦是过河拆桥的一方。王海朋友圈里盛一伦头顶“过河拆桥”四个字的下面,王海还配了一段文字:以罢演《将军在上》为条件解约,签约一年,三部电视剧(两部男一,一部男二),一部电影(男一)、一部综艺。三部电视都有乐漾参股。你真的觉得你演技好采用的你吗?倒打一耙的功力见涨,服气!
乐漾目前还同时在操作《轩辕剑之汉之云》与《萌妃驾到》,但是不仅没有结清盛一伦的千万片酬,《将军在上》的投资资金也没有完全到位,不知道是否还会有新的变故发生。
艺人与经纪公司真的不能共存吗
从林更新、蒋劲夫先后与唐人解约,到郑业成弃原有经纪团队转投唐丽君,再到今天盛一伦与乐漾互告,上升期艺人与公司解约越来越不让人意外了。在艺人不红的时候签下,而艺人红了的时候却“翻脸不认人”是很多经纪公司心中的痛。王海的朋友圈里还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上一只猫隔着一堵墙在墙上的小洞里摸到了一条尾巴,看似是老鼠尾巴,但是墙的背后却是一条硕大的眼镜蛇。这张图片配的文字为:人活着要学会感恩,当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是谁给予了你所有。我们都心存善念,你却变本加厉。这段话似乎是很多经纪公司的心声。
此前娱乐资本论就撰文《蒋劲夫今败诉唐人,判决书揭秘艺人经纪乱象:契约精神淡薄、背后隐藏第三方》,里面提到,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矛盾主要来自于三方面:明星红了以后想掌握话语权,双方利益分成达不到一致,第三方机构直接掠夺。而这些问题又是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
难道艺人与经纪公司真的不能共存吗?或许松绑与建立资本联结,都是不错的选择。
建立资本联结,1.0的玩法是给明星股权,引入“明星股东”,华谊、光线、喜天影视等都是此类做法;2.0的玩法,是高价收购明星的空壳公司,并且要求业绩对赌;正午阳光的做法或许可以称为“3.0”,正午阳光分别同王凯、靳东、刘涛成立了三家公司——得舍影视、锦麟影视和浙江得空影视,他们为明星成立子公司,共同投资影视项目,分享收益,未来如果母公司上市,这些子公司还有高价收入母体的可能。
松绑则是指好莱坞CAA模式,CAA与明星签约,但不限制明星与其他公司或者项目合作,除了明星,CAA通过签下大批导演、编剧。据称,李安、吴宇森、成龙和王家卫都是CAA的客户。而CAA的王牌是捆绑销售,导演、编剧和演员都是他的客户,他一旦找好项目,就把选好的主创阵容连同剧本一起卖给制片厂,这么一来,制片厂就失去了很多权力,CAA话语权越来越大。
好莱坞另一个经纪公司ICM是好莱坞仅有的三家百分之十经纪公司,意思是敢于从客户的收入中收取百分之十的佣金,而百分之十已经是较为强横的存在了。而国内独家经纪约大部分5:5分成……
当然公司与公司之间,中国与好莱坞之间,确实不能一概而论,但在艺人经纪上,或许这些做法可以给业内一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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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今日头条青云计划、百家号百+计划获得者,2019百度数码年度作者、百家号科技领域最具人气作者、2019搜狗科技文化作者、2021百家号季度影响力创作者,曾荣获2013搜狐最佳行业媒体人、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北京赛季军、 2015年度光芒体验大奖、2015中国新媒体创业大赛总决赛季军、2018百度动态年度实力红人等诸多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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